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考试院获悉,2005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从7月8日开始,持续到7月15日结束,逾期不再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凡有志于参加自学考试并遵守有关规定者均可报名,县(市)、区招办及社会力量助学单位的报名点只准接受社会开考专业的考生报名,委托开考部门只准接受委托开考专业考生报名。除已停考的专业外,考生中途一律不得改报或跨报其他专业,否则影响办理毕业审定手续。允许考生同时报考本科和专科,但取得专科毕业后才能办理本科毕业手续。
首次报考的考生须由本人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到专业管理权限的报名点报名并摄像,其身份证号、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和毕业证上。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河北省自学考试IC卡报名、报考申报表",并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