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历文凭考试,全称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它是国家委托教育考试部门,对尚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民办高校所招收的学生,举行的一种旨在检验其接受高等教育结果的学历认定考试。
北京市是全国最早试点此工作的。目前开考专业23个。累计招生总数达到20万人次。毕业生1万多人。
全国现在有18个省、市、自治区参加试点。
文凭考试与自学考试有很大区别:
1. 文凭考试不是自学考试,它只是由自学考试机构负责实施考试的组织、负责考籍和毕业事务的管理、负责确定该种考试的标准。文凭考试,实际上是非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向学历教育普通高校过渡过程中的一种形式。
2. 参加文凭考试的学校,完全按照普通高校的模式设置,自主确定专业教学计划。自学考试机构只是在专业中选择不超过10门的课程进行统一命题考试。这与自学考试一个专业的全部课程均由考试机构负责是不同的。
3. 参加文凭考试的学校,统考课按照统一的教学和考试大纲组织教学,非统考课自行确定教学方法、教学内容,而且全部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也由学校负责。但市自学考试机构对上述课程有监督和检查的权利。
4. 文凭考试中专业的教学全部采用全日制的方式,按普通高校的管理方式管理,所招收的学生要按招收的年级建立学籍,不允许插班、转学、转专业,学生有学习年限的限制,超过年限将被取消学籍,也就不能再毕业。这些都是自学考试没有的。
5. 文凭考试毕业生毕业后,可以获得当地自学考试委员颁发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证书除了省市自考委的章外,学生就读学校还要在毕业证书的副署位置上用章。